各旗县市(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体广电旅游局:
为贯彻全盟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充分挖掘锡林郭勒优秀草原歌曲资源,唱响锡林郭勒好声音,掀起“以歌助游”、“以歌带旅”新热潮,通过“唱响锡林郭勒”,使更多人了解锡林郭勒、关注锡林郭勒、热爱锡林郭勒。经研究,决定举办“唱响锡林郭勒”创作歌曲演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唱响锡林郭勒”创作歌曲演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旅游发展委员会
正蓝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正蓝旗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正蓝旗
四、参赛要求
(一)选手要求
1.参赛选手男女不限、年满18-60周岁选手均可报名。
2.选手演唱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凡因演唱作品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3.本次比赛不设分组,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报送选手,每个旗县市(区)仅限3名。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歌唱锡林郭勒美、歌唱家乡美、歌唱幸福生活为题材,建国以来富有代表性的创作歌曲。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蒙、汉语演唱均可。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和艺术感染力。
3.参赛选手每人演唱2首歌曲:一首为必选歌曲《锡林郭勒大草原》,另一首为自选歌曲。
五、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最佳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杯;
六、相关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接到通知后,认真筛选参赛歌曲和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由旗县市(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扫描件于10月12日前上报我委市场科。
(二)各旗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汇总备份参赛作品的歌词(蒙汉文翻译)、曲谱及伴奏带、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并报送至我委市场科。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选手自行承担。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8263204、13274796607
此通知。
锡林郭勒盟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