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旅办发〔2017〕22号
各旗县市(区)旅游局:
按照自治区《关于报送2015、2016年自治区政府地方债支持品牌景区、旅游厕所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将以上资金全部下达,为了解品牌景区创建和旅游厕所建设进展情况,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为下一步品牌景区创建和旅游厕所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请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报送2015、2016年自治区政府地方债支持品牌景区、旅游厕所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向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
二、对于品牌景区和旅游厕所建设资金的投资金额、建设进展、下拨时间、完成情况等形成详实、具体的汇总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按照正式文件于2017年5月12日前上报盟局规划科。
三、将资金使用情况所涉及的票据、文件整理归档,做好迎接自治区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
联系人:穆志刚,联系电话:8266077。
此通知。
附件:2015、2016年自治区政府地方债支持品牌景区、旅游厕所建设资金分配情况
锡林郭勒盟旅游局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2015、2016年自治区政府地方债
支持品牌景区、旅游厕所建设资金分配情况
一、2015年安排正蓝旗元上都遗址旅游区品牌景区创建资金3000万元,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创建品牌旅游景区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预〔2015〕2143号)。
二、2016年安排正蓝旗元上都遗址旅游区品牌创建资金2500万元,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品牌旅游景区和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预〔2016〕1720号)文件。
三、2016年安排旅游厕所资金1067万元,建设旅游厕所110座,根据锡盟财政局已下拨旗县财政局分配方案,锡市下拨资金135万元,定制购买14个旅游厕所;乌拉盖下拨资金135万元,定制购买14个旅游厕所;多伦县下拨资金135万元,定制购买14个旅游厕所;西乌旗下拨资金135万元,定制购买14个旅游厕所;正蓝旗下拨资金89万元,定制购买9个旅游厕所;阿巴嘎旗下拨资金89万元,定制购买9个旅游厕所;太仆寺旗下拨资金89万元,定制购买9个旅游厕所;镶黄旗下拨资金52万元,定制购买6个旅游厕所,正镶白旗下拨资金52万元,定制购买6个旅游厕所;苏尼特右旗下拨资金52万元,定制购买6个旅游厕所;东乌旗下拨资金52万元,定制购买6个旅游厕所;苏尼特左旗下拨资金52万元,定制购买6个旅游厕所;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品牌旅游景区和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预〔2016〕1720号)文件及锡财预〔2016〕93号文件。